2013
05/07
关于企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说明
日前,吉林省财政厅下发了《关于公布2012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的通知》(吉财税〔2013〕151号),我会再次获得吉林省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。为了便于企业了解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有关问题,根据财政部《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〔2008〕160号)精神,现做如下说明。 一、什么是企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?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及其暂行条例的规定,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,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,在年度利润总额
